|
瑞鉑財務分享未繳納申請注冊資金一定要交印花稅嗎有的企業可能會問未繳納申請注冊資金一定要交印花稅嗎?關于這個問題,瑞鉑財務的小編給您回答: 申請注冊資金不征印花稅。依據《國家稅 務總局關于資金賬簿印花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25號)第 一條要求,生產運營企業實行"二則"后,其"計稅資金的帳本"的印花稅計稅基礎改成"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二項的累計額度。對未記入"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許可的不征繳印花稅。 申請注冊資金很晚何時繳納印花稅 注冊資金印花稅在企業具體接到投資人的認繳出資額時繳納。 《國家稅 務總局關于資金賬簿印花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4〕25號)要求,生產運營企業實行《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會計準則》后,其"記述資金的帳本"的印花稅計稅基礎改成"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二項的累計額度。 注冊資金認繳出資額備案規章制度轉換為認繳制度后,工 商局只備案企業認繳出資額的注冊資金,不用備案實收資本,亦不繳納驗資報告文檔。自然人股東(發起者)理應對其出資額、投資方式、注資時限等自行承諾,并記錄于企業章程。自然人股東(發起者)認繳出資額時一定有繳稅資金來源于,具有繳稅工作能力,不用繳納印花稅,應遵照權責發生制標準,在現實接到注資時繳納印花稅。 |